仁东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0年12月16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
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发来的《被
动减持计划告知函》,仁东信息及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仁东天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可能发生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117号《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
2021年4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发来的《关于处置股票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3.5亿元贷款发生逾
期,就该笔贷款,仁东信息提供了9,168,330股仁东控股股票作为质押担保,在仁
东信息资金支持下,公司前期偿还了0.8亿元,并与兴业银行达成诉前和解,于
2021年3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
第六项明确兴业银行在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债务范围内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质押的9,168,330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
款项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基于此,根据仁东信息与兴业银行的相关约定,2021
年4月2日,仁东信息质押给兴业银行的9,168,330股公司股票被处置,所得款项由
兴业银行根据《民事调解书》优先受偿。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10 号 2 层 205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4 月 2 日
股票简称 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 00264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916.8330 1.64%
合 计 916.8330 1.6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仁东信息 11,199.5147 20.00 10,282.6817 18.36
仁东天津 1,088.0958 1.94 1,088.0958 1.94
合计持有股份 12,287.6105 21.94 11,370.7775 2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87.6105 21.94 11,370.7775 2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预计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4.81%。
是 否□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3.5亿元贷款
发生逾期,在仁东信息大力支持下,公司前期偿还了0.8亿元,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并与兴业银行达成诉前和解,于2021年3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四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明确兴业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行在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债务范围内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限公司质押的9,168,330股公司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项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
等规定的情况 出于降低负债,并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性的考虑,
根据仁东信息与兴业银行的相关协议,2021年4月2日,仁东信
息质押给兴银银行的9,168,330股公司股票被处置,处置款项由
兴业银行根据《民事调解书》内容优先受偿。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