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2021-092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北
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98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仁东信息、仁东天津存在以下问题:
    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仁东信息、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分别被券商
平仓处置仁东控股股份559万股、406.36万股,分别占仁东控股总股本1%、0.73%,
合计减持比例为1.72%,且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1%,超比例减持2.81%,超比例减持金额为1.76
亿元。
    2021年3月19日至6月8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6.99%,超比例减持5.99%,超比例减持金额为4.18亿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
九条、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东
信息和仁东天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相关当事人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整改,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按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