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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2021-11-26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兴业银行借款进展情况
    1、借款情况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获得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 3.5 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质押了其持有的 916.833 万股公
司股票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
金融”)、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董事长霍东
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未及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且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流
动资金较为紧张,发生了兴业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为维护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公司积极与兴业银行协商续贷事宜,但双方就续贷条件未能完全达成一
致。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公司与兴业银行进行
了诉前和解,并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
书》。
    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借款逾期金额 12,635.01 万元。因履行担保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霍东及其配偶赵佳(公司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被北京市第四中
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1)、《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0 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4)及《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3)中对兴业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2、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4执183号】,
要求合利宝协助冻结合利金融(合利宝持股比例95%的股东)持有的合利宝全部
股权以及产生的孳息,包括股息、红利、现金收益等,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期
间,不得对上述冻结财产办理过户、变更、注销、质押等行为。
    《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合利金融持有的合利宝股权,并不包括合利宝
所控制的经营性资产,该事项暂未对合利宝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中信银行借款进展情况
       1、借款情况概述
    2017年2月1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公司借款75,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合同约定分
期还本,实际放款时间为2017年3月8日,到期日为2022年1月18日。
    截至目前,2020年12月30日到期的4,000万本金、2021年3月8日到期的1.85
亿元本金及2021年9月8日到期的1亿元本金未能如期归还,目前实际贷款本金余
额3.75亿元,逾期本金金额3.25亿元。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寄送的《仲裁通知》((2021)
深国仲受4768号-4)。申请人中信银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公司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根据上述仲
裁申请,申请人中信银行请求裁决其与公司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签署的编号为2017深银西委贷字第000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提前到期,要求
公司偿还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91,038,750.00元及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罚
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并要求裁决其对公司持有的合利金融90%的股权、合利
金融持有的合利宝95%的股权及其他被申请人拥有的其他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并要求相关被申请人对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4)及《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中对中信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
露。
    2、进展情况
    经自查发现,受上述仲裁影响,目前公司名下2个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的情
形,合计被冻结资金余额16,926.43元。上述被冻结的2个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
行账户,出现冻结情形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与
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解除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
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
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妥善处
理金融借款事项。
    2、上述事项,公司正在与债权方积极协商以偿还贷款,化解借款逾期事项,
但不排除债权方可能根据贷款合同、协议约定相关条款继续采取相关保全或处置
的措施,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逾期罚息等责任,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的风
险。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