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
日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
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
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
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
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
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83,346.23元。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鉴于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
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
现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
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相关品种。在实
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
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
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
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拓展业务的流动资金需要,在
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拟为
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额度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在不超过7亿元
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以上
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
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
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为《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霍东、赵佳、孟湫云进行了回避。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借
款(具体借款方式包含控股股东仁东信息直接对公司发放的资金借款及仁东信息
为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或资金占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
率不超过 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支持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内,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借款方式、借款利率、借款
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
各项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该所的执业资质、执业水准和在业内的地
位和影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
酬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5
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
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