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于2022年5月25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 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 月25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4,200,57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0.3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280,95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 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 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 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 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0%;反对1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6,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 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 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