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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于2022年5月25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
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
月25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4,200,57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0.3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280,95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
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
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
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
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0%;反对1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6,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
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
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