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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
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
月28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86,167,42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5.38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280,95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886,46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8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
886,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
代表股份886,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78,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1%;反对8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940%;反对8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