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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星石化: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1日,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间)在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计5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担保额度

                   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卫星石化(美国)公司
    注: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及各担保对象所担保额度将在上述额
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6日在平湖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卫东,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拾贰亿元整。公司持有100%股权,经营范围:丙烯酸(精制丙烯酸)、丙烯
酸丁酯、氮(压缩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
(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及易
制毒品)的批发、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
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涉
及的凭证、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226.74万元,净资产153,267.96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26,318.71万元。。
    2、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8日在平湖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卫东,注册资本:人民
币叁拾壹亿玖千伍佰万元元整。公司持有100%股权,经营范围:丙烯、重组分
(正丁烷、异丁烷、少量苯和重芳烃)、氢、氮(压缩的)的生产,自产产品的
销售;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橡胶(天
然橡胶除外)、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
批发、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
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涉及的凭证、
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14,093.28万元,净资产385,988.83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38,105.37万元。
    3、卫星石化(美国)公司
    2014年8月13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目前是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投资、公司原料采购、公司产品及相关化学品的销售
及信息咨询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3,641.57万元,净资产26,221.07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215.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
力。
    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
度储备,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下属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充分的了解认为被担保公司均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
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意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
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全资子
公司或全资孙公司拟在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本公司或全资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次
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2,448.1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4%,实际担保余额为102,44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4%;本次担保总额拟新增至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