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2-04-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注册地址
二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顾盼、季诚永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571-8531610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648
注册地址 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主要办公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 19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卫东
联系人 沈晓炜
联系电话 0573-8222909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0 年 10 月 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11 月 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公司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的主要信息披
露文件由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后,再报交易所公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告。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
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因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
保荐代表人未对公司开展 2020 年度现场检查;2021
年度,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3 月 18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
2、现场检查情况
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以及业绩
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3 月 18 日,保荐
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
了现场培训。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继续完善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
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能有效执行上述规章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2,355.64 万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 297,644.36 万元,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专 户存储制 度情况以 及查 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
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项 目 工作内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银行对账
单、合同、发票等方式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情况。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的情况。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持续督导期间,卫星化学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大会情况 6 次,董事会会议 15 次。
持续督导期内,2020 年度国信证券发表意见如
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和期
限的核查意见》;
2021 年度国信证券发表意见如下:《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信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商品衍
况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星石化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关于卫星
石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发表公
况 开声明的事项,保荐人也未曾发表过公开声明。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
无。
况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
情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 督导文件,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
约见、报送文件等) 的情况。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情 况 内 容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
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
情况
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
机构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好完成相关工作。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无。
由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事 项 说 明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
无。
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1)2020 年 11 月 26 日,因 2018 年 7 月船舶
期租协议、2019 年 3 月造船承接协议未履行审议程
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2)2020 年 12 月 22 日,因 2018 年 7 月船舶
期租协议、2019 年 3 月造船承接协议未履行审议程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
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会 和交易所 对保荐人 或其
2019 年 3 月 5 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保 荐的发行 人采取监 管措
存款的行为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
警示函;
(3)2021 年 1 月 19 日,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超出审议范围的情形,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监管函。
前述问题均已经积极整改和处理完成。
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卫星石化美国
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图俊(公司董事杨玉英直系亲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属,公司关联自然人)因在海外购房需要向公司借
项
款 235.17 万美元,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3 月收回上述款项,并就该事项进行了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 盼 季诚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