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5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10:00。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2 年 5月 24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卫东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28 人 , 代 表 股 份
253,109,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3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
代表股份253,077,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人,代表股
份253,109,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2人,代表股份3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226人,代表股份253,077,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3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
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36,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72.9078%;反对68,572,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27.09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36,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2.9078%;反对68,572,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092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
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536,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的 72.9078%;反对 68,572,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 27.0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536,5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2.9078%;反对 68,572,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92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事业
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536,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的 72.9078%;反对 68,572,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 27.0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536,5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2.9078%;反对 68,572,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92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鉴成、王鲁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