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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我们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外海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比例攀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求,风险控制措施严谨。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Beyondsof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金额不超过
1 千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彦国际(香港)向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申请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担保,
期限截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我们认为,此次担保满足博彦国际(香港)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或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张志飞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志飞先生符合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其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志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谢德仁                     刘瑞                  白涛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