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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2-03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网 络投票 :公 司将通 过深圳 证券交 易所交 易系 统和互 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2.01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白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3.01       选举潘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宋存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1、上述议案 1、2、4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5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6 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 》《证券 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第1、2、3项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

          (1)本次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票数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独立董事的票数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因此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票数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白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选
 3.00                                                        应选人数(2)人
            举)
    3.01    选举潘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宋存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
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张志飞、寇英步
  联系电话:010-62980335;传真:010-629803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五)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

          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同      反      弃
                                                                      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白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选
3.00                                                                           应选人数(2)人
                举)

       3.01     选举潘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宋存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