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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彦转债”将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博
彦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8.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4 日;
    3、除息日:2021 年 3 月 5 日;
    4、付息日:2021 年 3 月 5 日;
    5、“博彦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
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博彦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4 日,凡在 2021 年 3
月 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3
月 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3 月 5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5.8152 万张(债券简称:博彦转债”,债券代码:128057),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
规定,在“博彦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博彦转债”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3 月 4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彦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57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7,581.52 万元(575.8152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7,581.52 万元(575.8152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4 月 2 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
五年 1.8%、第六年 2.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
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即 2019 年 3 月 5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
信用”)对“博彦转债”发行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927
号),博彦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联合信用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754号),公司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信用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934号),公司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博彦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0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4日,票面利率为0.8%,每10张“博彦转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00元(含税)。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
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40元;对于持
有“博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税前每10张派发利息8.00元;
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
利息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博彦转债付息的债权
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4 日;
    2、除息日:2021 年 3 月 5 日;
    3、付息日:2021 年 3 月 5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3月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博彦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博彦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
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
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公司不负责代扣代缴。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电话:010-50965998
传真:010-50965998
联系人:刘可欣、白雪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