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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彦科技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3-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彦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展                         联系电话:0571-56202587
保荐代表人姓名:仓勇                         联系电话:010-5901388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审阅相关文件,未列席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审阅相关文件,未列席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审阅相关文件,未列席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现场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3 月 1 日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在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治理及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等方
                                                面进行培训;
                                                2.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法
                                                定要求及法律责任等进行培训。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北京博宇冠文管理咨询有限
                                           是                        不适用
公司、北京慧宇和中管理咨

                                       2
询有限公司、北京惠通恒和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
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天津维德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龚遥滨、王斌、马
强、张荣军关于同业竞争的
承诺
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0 年 7 月 13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于
                           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
                           定》([2020]7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局;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2、2020 年 12 月 22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
整改情况                   定》,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2020 年 12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监管关注函(2020)8
                           号),中泰证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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