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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
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丽娜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进行结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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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丽娜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保证 2022 年激励计划有效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订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丽娜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为推进 2022 年激励计划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
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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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
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或者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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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上述议案中,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至三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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