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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4-10-05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卫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孝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班品山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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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97,324,240.44                     754,225,013.91                       3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5,867,119.84                     565,071,013.62                        1.9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3,835,373.32                    -6.67%        1,008,722,450.16                 -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73,622.61                   -12.45%           26,798,106.22                -13.4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325,833.39                   -15.58%           26,205,273.90                -15.0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0,046,936.36               250.8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16.67%                     0.17               -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16.67%                     0.17               -1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0.28%                    4.68%                -0.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62,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2.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014.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5,215.72

合计                                                                              592,832.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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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09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勤硕来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0%     60,000,000        60,000,000 质押                 46,000,000
有限公司

胡卫林           境内自然人               21.00%     33,600,000        33,600,000

高天舒           境内自然人                6.75%     10,800,000        10,800,000

苏州中拓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8%     10,368,000        10,368,000
限公司

李欣             境内自然人                1.00%      1,604,518                  0

周晨             境内自然人                0.85%      1,366,455                  0

许孝男           境内自然人                0.61%        981,000          735,750

步江             境内自然人                0.61%        981,000          735,750

李红兵           境内自然人                0.58%        933,031                  0

金跃国           境内自然人                0.56%        900,000          67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欣                                                                    1,604,518 人民币普通股          1,604,518

周晨                                                                    1,366,455 人民币普通股          1,366,455

李红兵                                                                   933,031 人民币普通股             933,031

马汉文                                                                   845,314 人民币普通股             845,314

曹大男                                                                   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000

刘金红                                                                   403,685 人民币普通股             403,685

王正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尤颖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付世凤                                                                   361,549 人民币普通股             361,54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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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藩顺                                                                       355,524 人民币普通股       355,524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在无限售条件
明                                 流通股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末,股东李欣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本公司股份 1,604,5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股东周晨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6,4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5%;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曹大男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
                                   份 6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9%。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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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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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公司实际控制                    2011 年 12 月 29
                                                本次发行前已                        2015-1-18   严格履行
                                 人胡卫林                        日
                                                发行的股份。在
                                                作为董事的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
                                 公司控股股东
                                                有的发行人本     2011 年 12 月 29
                                 上海勤硕来投                                       2015-1-18   严格履行
                                                次发行前已发     日
                                 资有限公司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苏州中拓投资   十六个月内,不 2011 年 12 月 29
                                                                                    2015-1-18   严格履行
                                 有限公司       转让或者委托     日
                                                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本



                                                                                                           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自然人股东高                     2011 年 12 月 29
                                                    人本次发行前                        2015-1-18   严格履行
                                    天舒                             日
                                                    已发行的股份。
                                                    在作为监事的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5.00%     至                        15.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076.85    至                       4,162.79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619.8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受国内外经济环境、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