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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6-3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胡卫林先生购买其所持
有的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1,400.00万股股票(占总
股份比例33.73%),取得民生科技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
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次交易预案签署日,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交易。


    特此说明。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