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
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滨
南城环向上海安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平”)申请授信融资额
度 4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担保措施
为母公司滨南股份、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李鹏先生、朱超德先生、
甘泽豪先生提供担保。各方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截
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滨南城环已在授信额度内提款余额为 3007.26 万元,7 月
仍将有部分还款。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滨南城环拟向上海安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继续提款
1,000 万元。根据上海安平于 2021 年 3 月做出的授信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在公
司收购滨南股份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对于已批复的授信额度 4000 万元,须
追加公司为担保方。现公司拟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根据相关规定,该笔担保将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股份小股东李鹏先生、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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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0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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