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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
大风险提示”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

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
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颐
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与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科技”)实际控制人胡卫林先生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书》,拟向胡卫林先生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民生科技 33.73%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04)。
     公司与胡卫林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通过向胡卫林先生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
持有的民生科技 33.73%的股份。控股股东南宁颐然与民生科技实际控制人胡卫
林先生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书》不再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1)。
     公司与胡卫林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在协
议有效期内,胡卫林先生同意不可撤销的将持有的民生科技 1400 万股股份(占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13



股份比例 33.73%)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7-12)。
     公司与胡卫林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双方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签署
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交易事项继续有效,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有效期延长至乙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33.73%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止。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9-0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
关公告。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
工作,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待上述相
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确认胡卫林先生占用公司资金后定性为以股抵
债事项。目前,除以股抵债方案外,胡卫林先生拟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民
生科技股权,并将用股权转让款偿还占用资金,目前该事项仍在积极推进中。
若上述计划得以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终止可能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
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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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