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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功虎先生主
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为更好地聚焦主营业务,同时加速推进公司第二大股东胡卫林持有的流动性
较好的资产尽快变现以归还占款,经多方沟通综合权衡后,公司拟终止对苏州开
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科技”)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持续
推进督导胡卫林向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民生科技股权以及其他相关资产,优选以
现金方式尽快归还占款。
     截止目前,胡卫林持有扬子新材 49,464,94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66%,
上述股份已全部为流通股,其中质押/冻结 48,137,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40%。胡卫林承诺委托扬子新材或其指定主体办理其持有的扬子新材股份的减
持事宜,通过减持所持有的扬子新材股份获得的资金,在向银行归还通过抵质押
扬子新材股票融资贷款的本息和支付相关税费后,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所占
用的扬子新材资金。该股票减持(主要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将在公
司终止对民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尽快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卞银灿先生、孙仕琪先生、曹冬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予以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9-07)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0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地拓展公司业务,最大化进行资源整合发挥协同作用,公司拟在北京
设立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场所:北京市
     经营范围:不超过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负责人:嵇文君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