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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子新材: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2022-04-3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
明如下:
一、 会计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
    1、 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附注五、(六)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自然人股东胡卫林违规占
用扬子新材资金余额 24,870.94 万元。扬子新材对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后,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3,919.06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相关坏
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俄联合股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九)“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扬子新材持有俄罗斯联合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的股权,扬子新材管理层认为已丧
失对俄联合的控制。扬子新材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不再将俄联合纳入财务报
表合并范围。(1)我们对扬子新材丧失俄联合控制权的时点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但该事项不影响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可能影响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
的可比性;(2)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俄联合的股权投资按照已收转让意向金
1,010.00 万元列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 2021 年度扬子新材
对俄联合股权投资的持续计量是否恰当,进而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
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醒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王功虎                          金跃国



    洛   涛                         秦   玮



    张天赫                          顾骁涵



    卞银灿                          孙仕琪



    曹   冬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