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说明报告2022-04-30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重康会表审报字(2022)第 5-4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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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标识编码:0220 4281 0160 0403 22
报告文号:重康会表审报字(2022)第5-4号
客户名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类型:其他
报告出具日期: 2022-04-28
报告录入日期: 2022-04-28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永建、吕武勇
说明:本页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能视作重
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报告真实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重康会表审报字(2022)第 5-4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子新材”)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重康会表审报
字(2022)第 5-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相关规定,扬子新材编制了后附
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是扬子新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扬子新材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扬子新材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扬子新材为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附送: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附件:
1、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永建
(特殊普通合伙) (签名并盖章)
中国 * 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武勇
(签名并盖章)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附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具体扣
项目
(万元)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5,666.48 126,798.5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441.23 19,478.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6.76 15.36
一、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 4,425.78 13,844.29 材料、租赁、加工等其他收入
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 717.46 利息收入
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15.45 4,916.27 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441.23 19,478.02
二、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1,225.25 107,320.5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