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
提升规范治理的目的,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
现就公司董事长王功虎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长王功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在新任董事长就任前,王功虎先生仍将履行董事长职
责。公司披露的王功虎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尽快按照法定程序
选举新任董事长,王功虎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我们对
王功虎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事
项相关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卞银灿 ________________
孙仕琪 ________________
曹 冬 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