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如
下:
(1)与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场地租赁、借款利息,预计 2023 年度
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705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 2022 年与该关联方实际
发生金额为 520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类别 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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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人
巴洛特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5.00 0.79
销售商品
向关联人 巴洛特 加工费 市场定价 300.00 35.92 151.62
提供劳务 巴洛特 其他服务 市场定价 30.00 6.04 20.22
向关联人
巴洛特 场地租赁 市场定价 220.00 54.47 214.61
提供租赁
向关联人
巴洛特 利息 市场定价 150.00 132.78
收取利息
合计 705.00 96.43 520.0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披露
2022 年 预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2022 年实际发 日期
关联人 计发生金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万元) 及索
额(万元) 比例 差异(%)
引
向关联 《关
销售商
人销售 巴洛特 0.79 50.00 0.00% -98% 于公
品
商品 司
向关联 巴洛特 加工费 151.62 1,000.00 19.05% -85% 2022
人提供 其他服 年日
巴洛特 20.22 22.00 61.20% -8%
劳务 务 常性
向关联 关联
场地租 交易
人提供 巴洛特 214.61 220.00 44.74% -2%
赁 预计
租赁
的公
告》
(公
向关联
告编
人收取 巴洛特 利息 132.78 187.00 11.86% -29%
号:
利息
2022
-04-
19)
合计 520.02 1,479.00 -65%
2022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但存
在不足预计总金额 80%的情况,主要是巴洛特经营未达预期,与公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司的关联交易也出现大幅减少。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开、
大差异的说明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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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但存
在不足预计总金额 80%的情况,主要是巴洛特经营未达预期,与公
司的关联交易也出现大幅减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
较大差异的说明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亦无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珍录
注册资本:4450万元
经营范围:涂层新材料、金属印花板、金属印花复合板的研发、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88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61,581,528.91元,
净 资 产 1,327,401.89 元 。 2022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2,059,471.79 元 , 净 利 润 -
16,576,578.8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7.20%,公司董事
金跃国先生担任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但经营成果持续亏损,公司将积极关注巴洛特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加工、出租房屋、及其他服务,公司之间的
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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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委托加工合同》、《租房合同》、《借款协议》等,
继续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主要为加工费、租赁费、利息、其他服务费等。2023 年
预计交易金额为 70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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