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鸿志)2023-04-2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孟鸿志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
事。在报告期内,按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缺席
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
议案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投赞成
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其中本人任职后,共召开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0次,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对审
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2022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2022年11月11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需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11月任职以来,本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与管理层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
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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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
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履行独董职责所做的工作
(一)2022年度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
验,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对涉及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等提出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
业意见。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滨
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本人认真参与讨论了股权转让事项的情况,对该议案
发表同意的意见。
五、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身履职能力。同时也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风险
防范和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
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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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孟鸿志___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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