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8-11-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控股股东万魔声学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魔声学”)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
合并万魔声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
审慎判断后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万魔声学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就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了尚需表决通过及
核准的程序,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及其提供的万魔声学工商登记文件,嘉兴嘉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万魔声学的增资款尚待缴付,1More Hong Kong
Limited 将其持有万魔声学 11.8341%的股权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除前述情形外,万魔声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
次交易的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的情形。1More Hong Kong Limited 已保证将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重
组报告书(草案)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