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盛杰民)2019-03-1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3次,出席现场会议3次。本人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18年1月 《关于提名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会第二十三
22日
次会议 《关于召开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
2018年2月
会第二十四 《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28
次会议
关于选举谢冠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018年3 月 关于选举章调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第二十五 同意
27日 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选举邱士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的议案
关于选举傅建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同意
议案
关于选举赵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同意
议案
关于选举王立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同意
议案
关于选举杨步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同意
议案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8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
电话通讯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兼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 盛杰民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