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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奴迪路: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7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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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永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峰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阿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季报中涉及业绩预计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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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2,308,325.95            223,863,790.51                         -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464,203.53             36,848,064.74                        -6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589,641.90             34,322,932.06                        -57.4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847,811.51             28,301,305.96                        23.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8                     -6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8                     -6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                     2.92%                         -1.7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184,996,798.32          2,032,857,031.11                        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14,743,308.93          1,222,406,563.22                        -0.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9,930.75 报告期处置小轿车 1 台。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0,805.0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6,311.50

合计                                                                   -125,438.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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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31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瑞丰集团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75%      79,500,000                    质押                     59,020,000
份有限公司

林永飞           境内自然人            15.75%      31,500,000

翁武强           境内自然人             3.75%       7,500,000

严炎象           境内自然人             3.75%       7,500,000                    质押                      7,100,000

翁武游           境内自然人             3.75%       7,500,000                    质押                      6,000,000

杨厚威           境内自然人             3.38%       6,750,000                    质押                      5,000,000

五矿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五矿信
托-西南鸿晟证 其他                     0.60%       1,201,685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蒋荣平           境内自然人             0.48%        956,200

新时代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金源
                 其他                   0.35%        708,000
一号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中融信
北一号证券投资 其他                     0.35%        691,859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00,000

林永飞                                                                7,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75,000

严炎象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翁武强                                                                1,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5,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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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厚威                                                              1,6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7,500

翁武游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托-西南鸿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1,201,685 人民币普通股           1,201,685
信托计划

蒋荣平                                                                956,200 人民币普通股             956,200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源
                                                                      7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8,000
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
北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691,859 人民币普通股             691,859
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林永飞持有瑞丰股份 70%股权,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未知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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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7.85%,主要是应收利息到期银行给付,以及随着募集资
金的投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减少,利息减少。

2、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3.07%,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减少。

3、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99.81%,主要为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较上年度期末下降43.35%,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增长32.66%,主要是报告期末员工人数增加和薪酬水平提
升所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44.71%,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商场费用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度期末增长111.46%,主要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9.04%,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因此相应计提
的营业税及附加相应增加。

9、管理费用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28%,主要是报告期工资及福利费用、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

     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61.25%,主要是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8.42%,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1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6.41%,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减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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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3.13%,主要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1.56%,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24%,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增加,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项目
总建筑面积、工程难度复杂性、工程定位及标准等因素,
同意公司自筹资金约 41,000 万元对“广州国际时尚中心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追
(” 即总部大楼 A1、总部大楼 A2 、“跨界”艺术中心、 2013 年 04 月 08 日       加对“广州国际时尚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品牌旗舰店)项目追加投资,追加后该项目总投资额约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3。
6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广州国际时尚中
心”已经封顶。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衡阳高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同
端精品买手店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装修及铺货需要,本
                                                                               意控股孙公司衡阳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
公司同意衡阳连卡福对该项目追加投资 2.4 亿元,即前次 2014 年 04 月 02 日
                                                                               公司对衡阳高端精品买手店项目追加投
已审批投资额 2.6 亿元加上本次追加投资额累计不超过 5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3。
亿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提高节余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营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
                                                         2015 年 02 月 12 日   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1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新业
务开展对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电子商务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信
改变了服装行业传统的分销模式,对相应的信息化系统模 2015 年 02 月 12 日         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
块提出了新要求等原因,同意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6。
主体进行调整并延长建设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广州瑞丰集团股                                                                 2012 年 2 月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份有限公司、林永                                                  2012 年 01 28 日至
                                      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履行完毕
                   飞、翁武强、翁武                                                  月 10 日     2015 年 2 月
                                      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游、严炎象                                                                     27 日

                                                                                                  任职期间、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离职后六个
                   林永飞、严炎象、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2012 年 01 月内,申报 严格履行
                   翁武强、翁武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
                                                                                     月 10 日     离任六个月 中
                   杨厚威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
                                                                                                  后十二个月
                                      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内

                                      发行上市后的前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发行上市三年后,公司可根据生产经
                                      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定现金分红 2012 年 02                    严格履行
                   公司                                                                           上市期间
                                      比例,但各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月 16 日                      中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可以
                                      根据各年度的盈利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实施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办法。
融资时所作承诺
                                      1.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
                                      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
                                      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自承诺函出
                                      组织;3. 如瑞丰集团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                 具之日起至
                                      的业务与本公司有竞争,则瑞丰集团将作为参股股                瑞丰集团作
                                      东或促使瑞丰集团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                  为直接或间
                   广州瑞丰集团股                                                    2012 年 02                  严格履行
                                      施否决权;4. 如果未来瑞丰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                 接持有本公
                   份有限公司                                                        月 16 日                    中
                                      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司 5%以上
                                      瑞丰集团将本着本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本公司协商                  股份的股东
                                      解决;5. 如瑞丰集团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期间内持续
                                      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                  有效。
                                      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瑞丰集团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
                                      通知本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本
                                      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瑞丰
                                      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


                                                                                                                            7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保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如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瑞丰集团将赔偿本
                            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 自出具承诺函之日起,林永飞不以任何方式在
                            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
                            似或相近的,对本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 与林
                            永飞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本公司(含其
                            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亦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                自承诺函出
                            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本公司业                  具之日起至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                  林永飞作为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本公司相                  直接或间接
                                                                           2012 年 02                严格履行
                   林永飞   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本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                持有本公司
                                                                           月 16 日                  中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 不会向                 5%以上股
                            其他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本公司                份的股东期
                            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间内持续有
                            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                效
                            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 保证其直系亲属,包括配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配偶等,也遵守以上承诺。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
                            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林永飞将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
                            受的一切损失。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                  偿还银行借
                                                                           2014 年 04                严格履行
                   公司     务资助;公司将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借款,每十                款后十二个
                                                                           月 01 日                  中
                            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                  月内
                            金总额的 30%。

                            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上                转入自有资
东所作承诺                                                                 2015 年 02                严格履行
                   公司     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安全,依据                金账户后十
                                                                           月 12 日                  中
                            业务实际需要来补充流动资金,并于使用期届满前                二个月内
                            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转入自有资
                                                                           2015 年 03                严格履行
                   公司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金账户后十
                                                                           月 09 日                  中
                            投资。                                                      二个月内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8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615.21   至                         2,220.91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9.01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终端零售无回暖迹象,新业务持续投入较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

                                                                                               林永飞

                                                                                           2015年4月24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