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0-19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10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
1,620,280.38 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
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
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
净额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7 号”文核准,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89,921,83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 9.4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851,559,796.39 元人民币,扣除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9,292,129.74 元 ( 含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32,267,666.6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
G1504279018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东支行等银行(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恒泰长财分别与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
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
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分别与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摩登
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
(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5 月 16 日,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以
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四方在原《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一致同意对原监管协议第一条进行修改并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8 月 11 日及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 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时尚买手 店 O2O 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的
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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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
保荐人恒泰长财与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新塘支行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澳门
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人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
公司及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
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
募集资金 募集资 募投项
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金未使 目完成
累计投入 投入
总额 投入 投入 投入 用金额 情况
进度
时尚买手店 O2O
37,505.79 13,765.26 12,002.73 11,737.80 37,505.79 100% 0.00 已完成
项目
意大利
LEVITASS.P.A 51%
股权收购及 30,720.98 30,720.98 0.00 0.00 30,720.98 100% 0.00 已完成
DirkBikkembergs 品牌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15,000.00 100% 0.00 已完成
合计 83,226.77 59,486.24 12,002.73 11,737.80 83,226.77 100% 0.00 -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
息)合计为1,620,280.38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募集资金的支出。
三、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620,280.38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620,280.38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
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
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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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摩登大道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
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
查意见》。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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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