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10-19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或“公司”)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摩登大道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7 号”文核准,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89,921,83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 9.4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851,559,796.39 元人民币,扣除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9,292,129.74 元 (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32,267,666.6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
G1504279018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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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东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恒泰长财分别与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摩登大
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
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使用主体,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公司连同恒泰长财分别与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协
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5 月 16 日,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以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四方在原《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一致同意对原监管协议第一条进行修改并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8 月 11 日及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
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
整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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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
同恒泰长财与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新塘支行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使用主体,在澳门
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人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连同恒泰长财与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及
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
募集 募投
募集资金 资金
资金 项目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未使
累计投入 投入 完成
总额 投入 投入 投入 用金
进度 情况
额
时尚买手店 O2O 已完
37,505.79 13,765.26 12,002.73 11,737.80 37,505.79 100% -
项目 成
意 大 利
LEVITASS.P.A
51% 股 权 收 购 及 已完
30,720.98 30,720.98 - - 30,720.98 100% -
DirkBikkembergs 成
品牌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已完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 - 15,000.00 100% -
成
合计 83,226.77 59,486.24 12,002.73 11,737.80 83,226.77 100% -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含利息)合计为 1,620,280.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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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募集资金的支出。
三、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全体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620,280.38 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 1,620,280.38 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
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摩登大道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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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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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卢景芳 邹卫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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