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14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 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 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 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 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 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 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0-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1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关于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正在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 的主观恶意性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相对于债权人而言 较轻,力争胜诉或减轻过错责任,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减轻公司相关担保责 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大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已开庭审理,情况如下: 2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起诉方/上诉方/ 序号 被起诉方/仲裁被申请人 案号 事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仲裁申请人 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 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登大道 一审判决,原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 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严 1 审原告未提 款股份有限公司 炎象、翁华银、何琳、江德湖、英伟 起上诉 文、韩瑞英、翁华才、广州行盛集团 有限公司、翁雅云 广州行盛集团有限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9)粤 0104 借款合同 84,790,567.00 二审胜诉 公司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初 34731 号 纠纷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 二审胜诉 股份有限公司 严炎象、翁华银、何琳、江德湖、英 伟文、韩瑞英、翁华才、广州行盛集 团有限公司、翁雅云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广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州连卡福名品管理 有限公司、翁武强 (2019)粤 01 一审判决,二 2 合同纠纷 100,641,666.67 民初 1246 号 审审理中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 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翁武强、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 陈马迪、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3 林峰国 9,087,612.00 已裁决 公司 字第 15779 号 纠纷 张勤勇、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4 林峰国 9,087,612.00 已裁决 公司 字第 15778 号 纠纷 赖小妍、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5 林峰国 4,820,416.00 已裁决 公司 字第 15777 号 纠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 周志聪 永飞 (2019)粤 01 民 民间借贷 一审判决,二 6 122,500,000.0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初 1423 号 纠纷 审审理中 周志聪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 (2020)粤 0391 7 周志聪 司、林永飞、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 合同纠纷 38,507,808.64 驳回起诉 民初 1157 号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 (2020)粤 0305 一审尚未开 8 周志聪 司、黄金才、梁钟文、薛凯、林永飞、 合同纠纷 39,520,612.88 民初 15622 号 庭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注:1、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纠纷案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为同一涉案事 由,两案标的金额差异,为利息计算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利息数额差异所致。 (1)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 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 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该案结案,已于2020年3月17 日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 (2)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 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近日, 因法院决定追加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原审法院经审查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 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 2、陈马迪、张勤勇、赖小妍就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忠、林峰国合同纠纷 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法院已就此作出裁定,驳回上述撤裁申请。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 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 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 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 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 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 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 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 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1)、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6)、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关于 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4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关 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累计 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 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 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114)、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关于 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关于累计诉 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43,570.95万元,已解除 担保本金19,285.67万元,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4,285.29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7%,具体情况如下: 已解除担保本金 违规担保本金余 序号 被担保方 对方公司/个人 发生时间 发生金额(元) 金额(元) 额(元) 广州花园里发展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1 2018-4-9 100,000,000 100,000,000 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广州天河立嘉小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 2 2018-12-20 80,000,000 80,000,000 0 额贷款有限公司 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花园里发展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 3 2018-4-10 100,000,000 0 1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已解除担保本金 违规担保本金余 序号 被担保方 对方公司/个人 发生时间 发生金额(元) 金额(元) 额(元) 100,000,000 0 100,000,000 4 林永飞 周志聪 2019-1-18 36,424,528 0 36,424,528 陈马迪、张勤勇、 5 林峰国 2018-5-2 19,285,000 12,856,667.03 6,428,332.97 赖小妍 合计 435,709,528 192,856,667.03 242,852,860.97 2、2014 年至 2019 年 8 月,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及子公司资金合计 24,691.21 万元,已归还 497.83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4,193.3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85%。 3、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认真 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 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并大力加强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的建设。 4、公司持续对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风 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6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