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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摩登: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11-30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10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
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
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
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
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
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
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30
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
年4月28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
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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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关于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4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
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2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
           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正在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
           的主观恶意性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相对于债权人而言
           较轻,力争胜诉或减轻过错责任,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减轻公司相关担保责
           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大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已开庭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起诉方/上诉方/
序号                           被起诉方/仲裁被申请人                 案号          事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仲裁申请人
                          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
                          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登大道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   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严
                                                                                                                 再审裁决
        款股份有限公司    炎象、翁华银、何琳、江德湖、英伟
                          文、韩瑞英、翁华才、广州行盛集团
                                  有限公司、翁雅云


       广州行盛集团有限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9)粤 0104   借款合同
 1                                                                                           84,790,567.00       再审裁决
             公司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初 34731 号       纠纷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
                                                                                                                 二审胜诉
         股份有限公司     严炎象、翁华银、何琳、江德湖、英
                          伟文、韩瑞英、翁华才、广州行盛集
                                 团有限公司、翁雅云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广                                                                                         二审判决担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州连卡福名品管理                                                                                         保无效,公司
       有限公司、翁武强                                         (2019)粤 01
 2                                                                                合同纠纷   100,641,666.67     承担未能清
                                                                 民初 1246 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偿债务 30%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
                          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翁武强、                                                    的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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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方/上诉方/
序号                           被起诉方/仲裁被申请人                 案号          事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仲裁申请人
                          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被申
                          请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澳门国际银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                                         (2022)粤民申
 2                        公司(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翁                        合同纠纷   100,641,666.67   行提起再审,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334 号
                          武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                                                    再审审理中
                          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
                                                                                                              已和解,免除
                          陈马迪、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3          林峰国                                                                            9,087,612.00    公司担保责
                                        公司                    字第 15779 号       纠纷
                                                                                                                  任
                                                                                                              已和解,免除
                          张勤勇、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4          林峰国                                                                            9,087,612.00    公司担保责
                                        公司                    字第 15778 号       纠纷
                                                                                                                  任
                                                                                                              已和解,免除
                          赖小妍、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2019)穗仲案    股权转让
 5          林峰国                                                                            4,820,416.00    公司担保责
                                        公司                    字第 15777 号       纠纷
                                                                                                                  任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                                                    二审判决担
            周志聪
                                        永飞                    (2019)粤 01 民    民间借贷                    保无效,公司
 6                                                                                           122,500,000.0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初 1423 号        纠纷                      不承担赔偿
                                       周志聪
         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

                           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
                                                                (2020)粤 0391
 7          周志聪        司、林永飞、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                        合同纠纷   38,507,808.64     驳回起诉
                                                                 民初 1157 号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
            周志聪        司、黄金才、梁钟文、薛凯、林永飞、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撤诉,公
                                                                (2020)粤 0305
 8                                                                                合同纠纷   39,520,612.88    司不承担赔
                          周志聪(被上诉人)、梁钟文、薛凯、    民初 15622 号
       深圳前海幸福基金                                                                                         偿责任
                          黄金才、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原审被告)


               注: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纠纷案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为同一涉案事由,
           两案标的金额差异,为利息计算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利息数额差异所致。

               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
           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该案结案,已于2020年3月17日被广
           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
           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
           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
           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


                                                            4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
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
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9
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
年3月3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5
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31日、2022
年11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
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
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
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
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
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5)、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
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



                                     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
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1-114)、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8)、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关于
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关于重大诉
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4)、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45)、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
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公司收
到担保责任豁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
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重
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0)、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0)、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
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2、2022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知,2022年7月14日,
申请人广州银行以瑞丰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
中院申请对瑞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收到瑞丰集团通知,瑞丰

                                     6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集团收到广州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348号),裁定受
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广州中院发布
的(2022)粤01破230号公告,已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

    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持申报材
料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包括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违规担保事项
相关的各项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1,063,002.08元,最终债权金额认定
以法院裁定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
为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广州中院已受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与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摩登大道损害公司利益责任
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4、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
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并大力加强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
的建设。公司持续对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风
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7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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