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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威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8-10-18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
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中《关于转
让参股公司奥杰股份 2.43%股权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奥杰股份 2.43%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本
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
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售苏州奥杰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3%的股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朝松      金锦萍   郑元武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