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并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郑元武 李杰利 袁蓉丽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