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0年度董事会所召开的会议,与此同
时,按时出席了2020年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监事会主席多次列席了公司
2020年度总经理办公例会,从而对公司经营决策方面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监督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为: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3月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11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监督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
求,依法经营。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经过2019年一年的调整,2020
年度,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谋发展,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内控治理、各部门优化、
提高车间效率,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步提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
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1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合法,更加有力于公司的发展。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监事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将继
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培训。通过培训
和相关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和作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