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2018-09-14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以邮件
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由涂善忠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明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决策程序,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就公司 2018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
修订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启用,届
时原章程作废。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上市以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对包括以下在内的法律、
法规进行了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基于以上背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以下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逐项表
决:
1、《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中第 1 项至第 6 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