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庆和
先生告知函。黄庆和先生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3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卖出方式 卖出时间 卖出均价 卖出数量(股) 卖出比例(%)
(元/股)
黄庆和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26 日 2.87 35,000,000 1.95
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444,914 13.72% 211,444,914 11.77%
黄庆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611,229 3.43% 26,611,229 1.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833,685 10.29% 184,833,685 10.29%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黄庆和先生于公司股票首发上市时曾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股份锁
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黄庆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交易行为按规定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黄庆和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
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庆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黄庆和先生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黄庆和先生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