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认可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