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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
         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补充协议》情况概述
   1、2016 年 11 月 28 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现
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在郑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zzgx.gov.cn/)上发布“郑
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认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体(以下合称“中标
人”)为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
方 。 本项目中标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大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2、中标人与政府方代表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高新市
政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郑州市成立了项目公司,
即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甲方和乙方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郑州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含本项目前期工作、乙
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用)为 332,006.26 万元。
   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和 2022 年 6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郑州高新
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甲
方和乙方签署《关于<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
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甩项工程进行处理并调整项目
建设成本及资本金。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
市政绿化 PPP 项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之建
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补充协议》进展情况
    近日,甲方与乙方在郑州签署了《关于<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乙方: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
   (二)甩项工程
   1、整体甩项工程的处理
   对于构成本项目但已由其他单位实施的单项工程以及虽纳入本项目实施、但
不利于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单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需要从构成本项目
的单项工程清单中进行整体剔除,整体剔除工程项目金额合计 162,177.91 万元。
   2、部分甩项工程的处理
   对于构成本项目的部分单项工程虽已完成部分建设,但剩余部分已不能继续
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不可实施的部分从构成本项目的单项工程清单中
进行部分剔除,部分剔除的工程金额合计 41,034.88 万元。
   3、剩余单项工程
   经甩项后,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剩余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 91,251.91
万元。
   (三)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及资本金的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为 91,251.9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调整为 3,500 万元,
建设期利息暂估为 10,152.73 万元,调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
104,904.64 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
方式计算)。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资本金按照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缩减幅度(以
暂估金额为准)68.40%[(332,006.26-104,904.64)/332,006.26]进行同比例减资,
乙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乙方减资后的资本金应保证不低于项目
缩减后总投资的 20%。
       (四)其他
    1、《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
效;
    2、《补充协议》与《项目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其他
仍按《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年度本项目收入成本全部对应目前实际投资金额和进度统计,对公司
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2、本项目投资规模由 332,006.26 万元调整为 104,904.64 万元,减少投资金
额为 227,101.62 万元,减幅为 68.40%;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有影响,减少投资金额为 227,101.62 万元,对应的收入、成本和收益减幅为 68.40%;
    3、公司可回收部分资本金,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更好地配置公司资源,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该合作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等突发因素、其他无法预知原因及法律
法规、相关政策调整等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疫情反复的大环境下,
项目建设进度及后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因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产生的未
履约风险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2、因本年度本项目收入成本全部对应目前实际投资金额和进度统计,签署
《补充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具体的影响需视后续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
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