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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2022-10-31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
——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
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2 年第三季度(7-9 月)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三季度已中标尚未
                            三季度新签合同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签约订单
        业务类型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数量                  数量                    数量
                                     元)                  元)                  元)
 工程(包含 PPP 项目)     73       66,397.41    328     514,556.87      26    15,463.74

          设计             37       2,668.00     784     82,022.97       34     2,477.00

        城市运营           50       2,691.66     134     10,351.56       12     4,126.55

          合计             160      71,757.07   1,246    606,931.40      72    22,067.29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
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
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
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
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
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原“郑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与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已签署
《补充协议》。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
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
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
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截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已
投入金额约为34,312.55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