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2023-01-31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
——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
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2 年第四季度(10-12 月)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     四季度已中标尚未签
                           四季度新签合同
                                                  约未完工订单                 约订单
       业务类型
                                                                                 金额(万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元)

 工程(包含 PPP 项目)   65       40,405.72     318      495,515.23      8        2,360.04

         设计            36       1,826.00      781      81,405.84       25       1,238.84

       城市运营          40       2,516.92      140      12,417.27       7        2,430.72

         合计            141      44,748.64    1,239     589,338.34      40       6,029.60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
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
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
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
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
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原“郑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与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已签署
《补充协议》。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
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
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
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
已投入金额约为34,375.49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