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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6  

                                       独立董事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广州德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赛银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川深
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是公司基于战略调整的需要,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及优化资
产结构,集中精力发展主业,符合公司提升综合实力及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
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与广州德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赛银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四川深蓝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原全资子公司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
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公司就此次财务资助事项与四川深蓝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约定了偿还安排,采取了对应的担保措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此
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