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1、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营行为。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李增耀、赵保卿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