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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航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106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预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回购预案中回购股份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公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46 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金额区间
范围应当具备合理性,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 1 倍”,经事后核查,对回购预案
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及更正,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
    更新前: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
能”)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40,000 万元、不超过 120,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7.8 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 7.8 元计算,最高回购金额 12 亿元约占总
股本的 6.06%。公司最终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回购股份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回购期限内股
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更新后: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

                               第1页 / 共6页
能”)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60,000 万元、不超过 120,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7.8 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 7.8 元计算,最高回购金额 12 亿元约占总
股本的 6.06%。公司最终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回购股份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此次回购如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注销回购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
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
实施的风险;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更新前: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40,000 万元、不
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 元/股(含 7.8 元/
股),若按最高回购价 7.8 元计算,最该回购金额 12 亿元约占总股本的 6.06%。
公司最终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更新后: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60,000 万元、不
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 元/股(含 7.8 元/

                               第2页 / 共6页
股),若按最高回购价 7.8 元计算,最该回购金额 12 亿元约占总股本的 6.06%。
公司最终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更新前: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40,000 万元、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20,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更新后: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60,000 万元、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20,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更新前: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120,000 万元,则回
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更新后: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120,000 万元,则回
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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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更新前: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
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
品种、 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
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更新后: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
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
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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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更新前: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后期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
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可转债,
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可能面临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风险。
    更新后: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通过的风险;
    2、此次回购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如注销回购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5、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补充: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十一)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大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提议时
间为 2018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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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目前没有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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