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11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4: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丰台区南四环 188 号总部基地 3 区 20 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 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6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8 人,代表公司股份 904,578,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3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898,114,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7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3 人,代表公司股份 6,464,7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6,465,7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5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6,464,7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46%。 第 1 页 /共 5 页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 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9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1.02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4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874%;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4%。 1.03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第 2 页 /共 5 页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9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1.04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9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1.05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9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1.06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3,756,3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1%;反对 340,8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 48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第 3 页 /共 5 页 同意5,643,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7.2776%; 反对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708%; 弃权 4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7.4516%。 1.07 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235,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2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69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168,2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340,8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 6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055,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3.6481%; 反对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708%; 弃权 6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81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904,578,986 股。同意 904,168,5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6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05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3.6527%; 第 4 页 /共 5 页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5.2662%; 弃权 6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08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