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就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 做出的谨慎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增耀、赵保卿、彭兆祺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