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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1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黄涛                    董事                    因公出差                  杨永柱

王君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程国彬


       公司负责人杨永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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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354,943.43            44,111,519.42                       -4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6,160.84             9,950,061.99                       -8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5,181.52              8,604,160.93                       -96.1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11,416.96            12,078,399.46                       -64.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3%                    1.30%                        -1.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38,520,249.77           851,171,276.43                        -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1,127,196.56           760,111,035.72                        0.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8,000.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7,690.0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78,65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04,652.0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0,713.68

合计                                                                    680,979.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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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8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永柱            境内自然人         24.86%         33,800,000        30,600,000

温萍              境内自然人         13.83%         18,810,000        14,107,500

杨琪              境内自然人          7.06%          9,600,000

郭丛军            境内自然人          5.15%          7,000,000                     质押                  7,000,000

高永春            境内自然人          2.94%          4,000,000         3,000,000

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保 其他                   2.09%          2,837,393
赢理财 1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邮趋势精选灵活 其他                   1.47%          2,000,00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战
                  其他                1.47%          1,999,930
略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杨永伟            境内自然人          1.18%          1,600,000         1,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0.96%          1,299,987
夏盛世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琪                                                                   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永柱                                                                 8,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郭丛军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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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萍                                                                  4,7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
                                                                      2,837,393 人民币普通股
赢理财 1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
                                                                      1,999,930 人民币普通股
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1,299,987 人民币普通股
夏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
                                                                      1,228,696 人民币普通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
                                                                      1,191,647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杨琪女士为杨永柱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温萍女士之女,杨永伟先生为杨永柱先生之兄弟。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说明
                                 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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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无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增长36.03%,主要系期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38.30%,主要系本期末往来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末增长200.83%,主要系本期对合资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4、应付票据比上年末下降50.62%,主要系期末未结算的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5、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40.25%,主要系本期由于下游行业需求减少导致销售额下降所致。

     6、营业外支出17.87万元,系债务重组发生的损失。

     7、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42.72%,主要系本期销售额下降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155.30%,主要系期末应收款项减少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48.44%,主要系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76.7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4.30%,主要系(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减少;(2)报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减少。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38.47%,主要系本期对合资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0.98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现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报告期内相关中

介机构正在对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上述各项

工作并预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并召开董事会审议及发出股东大会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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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每隔30日发布

一次事项进展公告。

     2、公司根据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科公司”)股东会决

议,将翔科公司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人民币减资到25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后翔科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独

资子公司。2015年11月30日翔科原股东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决定原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翔科公司截止2015

年11月30日累计经营亏损,并由未出资方股东将承担的亏损额付给翔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15

年11月30日作为购买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翔科公司2015年12月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本期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2016年1月4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鞍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鞍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2015 年 11 月 14 日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鞍
简称“翔科公司”)股东会决议,将翔科公
                                         2016 年 02 月 25 日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司注册资本由 1250 万元人民币减资到
                                                                                  度报告全文》。
250 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后翔科公司变
更为本公司独资子公司。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
                                                                萍、杨琪承
                                                                诺:自鞍山重
                                                                                                2012 年 3 月
                                  杨永柱、温      股份限售承    型矿山机器      2012 年 03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9 日至 2015 履行完毕
                                  萍、杨琪        诺            股份有限公      16 日
                                                                                                年 3 月 29 日
                                                                司(简称"鞍重
                                                                股份")本次发
                                                                行的股票在


                                                                                                                             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本人将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鞍
                                                     重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鞍
                                                     重股份回购
                                                     该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一、本人保证
                                                     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
                                                     本人个人未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除鞍重股份
                                                     以外,本人拥
                                                     有投资权益
                                                     的其他单位
                                                     未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2012 年 03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经营承诺   或类似的业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16 日
                                                     务;二、本人
                                                     保证在持有
                                                     鞍重股份期
                                                     间本人个人
                                                     不会从事与
                                                     鞍重股份及
                                                     其子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同时,
                                                     本人在持股
                                                     期间将促使
                                                     本人实际控
                                                     制的除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

                                                                                                          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其他单位不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如因包括但
不限于继承、
司法裁决、企
业合并等被
动原因,导致
本人以及本
人实际控制
的单位从事
的业务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存在
相同或类似
情形的,则本
人及控制单
位将放弃该
业务或在符
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将
该业务转让
给鞍重股份
或其子公司;
三、在持股期
间,本人不构
成实际控制
但拥有投资
权益的单位
如主动或因
包括但不限
于继承、司法
裁决、企业合
并等被动原
因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的,则本人
将于该单位
实施该业务
之日起 90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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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将拥有的
                                                              该单位权益
                                                              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条件下向包
                                                              括鞍重股份
                                                              在内的第三
                                                              方实施转让;
                                                              四、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的,将对因违
                                                              反承诺行为
                                                              给鞍重股份
                                                              造成的损失,
                                                              以现金形式
                                                              进行充分赔
                                                              偿。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40.00%   至                      -9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90.65   至                        122.6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226.63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下游行业的需求量的减少,导致公司业绩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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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来访人员登记明细表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来访人员登记明细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