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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重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09-2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 15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新疆诚远矿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远矿业”)共同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新疆领锂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8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80%;诚远矿业
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 2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新疆诚远矿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GNL832M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555 号乌鲁
木齐经开万达广场 6 号商业楼 14 号写字楼办公 406-1 室
    5、 法定代表人:王宏武
    6、 注册资本:100 万元
    7、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8、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煤
炭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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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矿山机械销售;
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
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王宏武,认缴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60%;王俊杰,认缴
出资额20万元,持股比例20%;陈梅,认缴出资额20万元,持股比例20%;实际控
制人为王宏武
    10、 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远矿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11、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远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领锂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 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何凯
    4、经营范围:矿山开发,选矿,冶炼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登记的信息为准。)
    出资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            80%         现金(人民币)           80
有限公司
新疆诚远矿业有限公司            20%         现金(人民币)           20
           合计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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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诚远矿业有限公司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后续根
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甲乙双方可以增加对公司的投资,以扩展公
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2、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甲方持有公司 80%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 20%的股权。
    3、甲乙双方的出资额为: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整,以货币出资,
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80%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以货币出资,
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20%。
    4、注册资本金的实缴时间:甲乙双方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公司注
册资本金的实缴。若甲乙方因公司战略需求提出提前完成实缴,则甲乙双方应在
一方提出需求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缴足认缴注册资本。
    5、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成员由甲乙双方组成,股东按照出资比
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形成的有效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二分之
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公司设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经
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只设 1 名监事,监事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监事的
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继续委派可连选连任。
    8、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
    9、如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
未缴出资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守约方有权在公司分红时
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违约方补足。
    10、甲乙双方应友好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
致的,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合资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产业链,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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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
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尚未签署投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的市场开拓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同时存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业务上下游波动等
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合资公司将利用各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提升合资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
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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