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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马电器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鹏                 联系电话:010-66215345

       保荐代表人姓名:祁俊伟                联系电话:010-662132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6 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6 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2018 年半年度)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有待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
                                      策,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3 次(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
                                        投资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和预
                                        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东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
                                        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
                                        司 40%股权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之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及 21 日,上
                                        市公司公告了有关部分募集资金因
                                        出现被银行强制划转所出现的异动
                                        情况(具体公告内容参见公告《关于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编
                                        号:2018-153 及《关于新增募集资金
                                        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编号:
                                        2018-155))。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审阅,认为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奥马
                                        电器 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保荐机
                                        构将继续对奥马电器的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至募
                                        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2018 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东吴证券保
                                      荐代表人通过将相关法规解读、证券
                                      市场案例与奥马电器具体情况相结
                                      合的方式,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于上市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等相关规定有了深刻的理解。全体参
                                      训人员均认真学习、充分沟通交流、
                                      积极配合。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
                                      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了公司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良好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并针对上市公司终止
                            (1)上市公司出现了部分
                                                    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
                            账户由于合同纠纷案而被
                                                    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冻结的情形,并对公司的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了相关核查意见,目
                            日常经营和业务造成了一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前已经过 2019 年第一
                            定的影响。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新任董事、监事
            况)                                    通过。
                            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待进一
                                                    (2)在 2018 年度培
                            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
                                                    训中对公司董、监、
                            政策,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高的培训中加强对公
                                                    司治理相关法规及最
                                                    新规定的学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赵国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
                                                  是
                 交易的承诺


   2、赵国栋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3、蔡拾贰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4、赵国栋关于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
                                                  是
                 诺及补偿安排
5、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
                                                  是
         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承诺
6、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7、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是

8、赵国栋、刘展成、张佳、权秀洁、郭荣喜关于不
                                                  是
                 减持的承诺
9、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金梅花投资有
                                                  是
         限公司、刘展成关于限售的承诺
10、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融金核心壹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融金核心叁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岩华投资管理合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源基石资本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关于限售的承诺
11、公司关于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
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是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承诺

        12、公司关于规范运作的承诺             是

        13、蔡拾贰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尹   鹏                  祁俊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