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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马电器: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枫宜)2019-04-27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度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补
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
应参加 3 次,本人亲自出席 3 次,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参加董事 次数         式出席次 次数
                                                    同意次数 反对次数
会次数                数

   3           0           3       0          0         3              0

    对于所出席的各次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
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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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7 日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
2018 年 12 月 24 日 意见;                                   同意
                     2. 关于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产
经营项目、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我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
战略、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资本运作和公司
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2/3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力求对公司的了解与认识和公司在市场
经济大潮中的脉动同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落实
情况。利用管理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了解和核查有关问题并行使表决
权,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度,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
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衷心感谢公司
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签字:张枫宜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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