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
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 6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了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监管体系,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公司本年度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
二、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各位监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
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对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地进行表决。
三、监事会关于本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
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部控制
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
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监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公司 2019 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各项财务
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
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情形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
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且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公
司 2019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
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监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
法对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
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
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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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